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决定》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罗湖区司法局刘迎晖副局长,公律科工作人员杨世增,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我所主任杨逍以及罗湖区各区属律师事务所主任、代表出席会议。会议由杨逍主任主持。